为全面展示在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冈新征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风貌,充分彰显我县各行业、各领域、各战线先进女性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广大女性积极投身建设经济实力更强、发展动能更足、生态环境更美、民生福祉更高、清风正气更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冈。县妇联拟于2022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2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彰显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以努力建设经济实力更强、发展动能更足、生态环境更美、民生福祉更高、清风正气更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冈贡献巾帼力量。
二、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100人
(二)三八红旗手标兵10人
(三)三八红旗集体10个
三、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建设经济实力更强、发展动能更足、生态环境更美、民生福祉更高、清风正气更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冈的伟大实践。大力选树、推荐在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乡村振兴主战场上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在重大项目或科技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的女性,在公益事业、巾帼志愿、民族团结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
3、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支持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青冈各领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在上述条件基础上,以曾荣获县级或县级以上相关荣誉或行业内荣誉称号择优确定。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根据全国妇联关于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规定要求,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应占该单位或组织总人数的60%以上。
2、 单位或组织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群众评价好。
3、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文明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广泛影响。
4、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中影响力较为广泛。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展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5、曾荣获县级及以上荣誉或行业内荣誉称号。
注: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荣誉两年内不重复授予。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2月10日-2月15日)
由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对推荐对象征求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意见,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申报对象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评审组评选(2月16日-2月20日)
1、初评。县妇联成立评审组,结合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对推荐名单进行初评,确定初选名单。
2、复评。组建由妇联执委和优秀妇女代表组织成的复评委员会,在综合评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复评,确定拟表彰名单。
(三)公示(2月21日-2月25日)
“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集体”拟表彰名单在县妇联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由县妇联发布表彰决定,分别授予“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二)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以单位或组织申报。
(三)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好推荐表,主要事迹材料在800-1000字左右(可另附页),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2月15日前报县妇联宣传部。
地 址:人民办事中心1011室
电 话: 0455-3224481
电子邮箱:qgxfl2021@163.com
附件1:青冈县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附件2:青冈县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表
附件3:青冈县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青冈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 2月10日